一、 資料來源
(一)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工資(簡稱勞退提繳工資)資料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供。
(二)大專畢業生就業追蹤(簡稱大專生就業)資料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提供;本項資料由教育部提供各大專校院畢業生基本資料、再由本部(勞動力發展署及統計處)負責勾稽內政部入出境檔、服兵役檔(含志願役、義務役及替代役)、勞工保險、農民保險、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工資等資料檔,以了解現行大專畢業生就業流向。
(三)目前大專畢業生查詢已匯入100年~114年畢業生資料。
(四)各年畢業生持續追蹤就業情形。
二、 凡例
(一)全國勞工因部分資料絕對數甚小,計算3年變動比率時,幅度顯大,敬請酌參。
(二)近五年大專畢業生資料,因行業及學門有不詳之情形,故細項數字(未含不詳)之和容不等於總計。
(三)各項資料說明及附註,註明於各該頁面之左下方。
(四)本系統所用符號意義如下: 「-」:表示無數值; 「D」:10人以下之平均勞退提繳工資以符號D表示。
三、 統計項目定義
(一)本系統所指之平均勞退提繳工資為何?
1.本系統以「勞工退休金新制月提繳工資」做為薪資水準之估算依據(依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中之「月提繳工資」進行統計),其相當於勞工之經常性月薪,不包括紅利、獎金、津貼及非薪資報酬等。
2.相較於「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」僅分12級、以45,800元為上限,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」分為62級、以15萬元為上限,因此勞退提繳工資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更貼近實際薪資。
(二)勞工退休金適用對象為何?
1.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,勞退新制強制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、外籍配偶,雇主須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%之退休金,勞工亦得在每月工資6%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;另非屬強制適用對象之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、自營作業者、受委任工作者及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,得於每月工資6%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。
2.至於平均提繳工資之地區別資料,係依提繳單位登記地址所在之縣市予以統計。
(三)本系統所指之大專畢業生所屬學校範圍為何?
由教育部管轄之各大專院校,不含內政部及國防部管轄之軍警學校。
(四)投保率如何計算?
已投保人數(公保、農保、勞保投保人數合計)除以可工作人口數之比率。
(五)可工作人口定義為何?
畢業生人數扣除純在學(在學生且未投保公保、農保及勞保者)、服兵役(含義務役、志願役及替代役)及境外人數。
(六)境外人數定義為何?
1.係以比對資料日止,最近一年停留單一國家(地區)累計達90天者。其中地區係指「東南亞地區」,包含汶萊、緬甸、柬埔寨、印度尼西亞(印尼)、寮國、馬來西亞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及越南。
2.畢業生境外人數無法區分係為工作或就學等目的出境。